1月20日下午,市教委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天津制订29条硬核举措,激发高校创新创业活力。
据了解,此次制订的29条举措主要分为健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实践体系和激励体系三个方面。
其中,在课程体系方面,天津将优化课程设置。各高校将建立贯穿学生成长全过程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专科一年级以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为主,原则上开设不少于16学时的“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专科二年级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主,以实训方式面向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在众创空间或创业实践基地开设不少于16学时的“大学生创业实践”选修课。本科一年级以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为主,原则上开设不少于16学时的“创新导论”类必修课;本科二年级以培养学生创业精神和创业实践为主,原则上开设不少于16学时的“创业导论”类必修课;本科三年级,对于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学生,在众创空间或创业实践基地开设“大学生创业实践”选修课;本科四年级,鼓励学生到众创空间或创业实践基地开展创业实践。
此次明确各高校要按照生师比不低于2000:1的标准面向社会聘任企业家、知名创业专家等作为双创导师。同时,各高校将针对有强烈创新创业意愿的大学生设立双创特色班,制定单独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案和管理机制,安排资深创业导师担任班主任,围绕“双创理论提升”“项目实践训练”“项目培育孵化”等提供个性化指导,相关学分要与学生所学专业互认。
在实践体系方面,各高校要依托众创空间或其他创业实践场所,原则上至少建设1个创业实训基地,共建不低于3家创业孵化器和3家投融资机构,为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提供不低于15天的企业注册、税务管理、营销方法、经营策略等方面的公益性实操培训。
天津将探索课程免修机制,鼓励各高校面向创业大学生减免修读课程;开展“书记校长访企问需”专项行动。各高校书记、校长以及校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年带队主动走访不低于100家天津企业,征集企业在创新研发领域的需求,以“揭榜挂帅”的方式举办校企对接活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设立产学研创新创业研究项目,有效解决企业需求,形成创业契机。
在激励体系方面,天津将建立灵活学习制度,在满足规定的转专业基本要求基础上,各高校将针对休学创业学生放宽转专业限制,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保留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最长不超过6年。同时,设立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鼓励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各高校将在各级各类奖学金评定中,对自主创办企业、参与创业实践或创业大赛的大学生给予倾斜。
天开园管委会等相关部门每年安排最高1000万元资金,对在校大学生在天开园园区创办企业给予0.5万元至1万元一次性创业奖励。
天津将打通创新创业学生升学渠道。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将完善推免工作细则,在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基础上,将科研成果、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创新大赛”)、“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以下简称“挑战赛”)等竞赛获奖等因素纳入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指标体系,并结合实际加大权重,鼓励学生积极创新创业。对于获得“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市高校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可根据招生高校的复试办法予以优先录取。鼓励学校制定细则,定向招录毕业后8年内在津自主创业的本科或硕士学生返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对获得“创新大赛”国赛金奖(前5名)、银奖(前3名)、铜奖(前1名),“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前3名)的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免试升本,推荐至当年有专升本招生计划相近专业的学校。
此外,天津将完善职称评价机制,支持高校双创教师按照规定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双创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双创赛事及活动取得的双创成果,指导学生创办企业,以及围绕双创工作开展研究发表论文一并纳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业绩成果认定范畴。支持教师按照双创教学专业参评高校教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