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4〕35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通知》规定的清单制定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严格对照《通知》申报标准按年度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是申报时间。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4年3月25日至4月16日申报,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2023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4年需重新申报。
二是申报方式。采取互联网和纸质材料并行申报。申报企业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中提交申请和上传材料。同时,申报企业将系统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证明材料,于2024年4月17日前报送经开区发改局(电子版、纸质版各一式六份)。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4〕351号)
联系人:高一然
电话:022-25201709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