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在全社会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经开区普法责任清单,现予以公布。
一、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和必修课程,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培训轮训等多种形式,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成效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注重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深刻把握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原则和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大政方针,增强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依托“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宣传节点,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进机关、进园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
3.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推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好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全社会有效覆盖。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刻认识党内法规是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解读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将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和党员日常考核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5.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天津市、滨海新区和经开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全区普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1.投资促进办公室:重点宣传《合同法》《公司法》《外商投资法》等与招商引资等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局:重点宣传电子信息产业,包括汽车电子、集成电路及芯片、工业互联网、5G通信等新技术及应用、新型电子产品、工业互联网及电子信息服务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
3.装备及智能制造产业促进局:重点宣传装备制造业与智能制造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4.新经济促进局:重点宣传互联网产业、新物流、数字创意、未来医疗、金融科技等新经济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5.南港产业促进办:重点宣传化学材料、化工新材料、清洁能源、精细化工、港口物流等产业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6.医药健康产业促进局:重点宣传医药、医疗器械、食品、大健康等产业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7.现代服务业促进局:重点宣传《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证券法》《信托法》《反洗钱法》《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8.贸易发展局:《合同法》《对外贸易法》《海商法》《公路法》等与贸易流通、服务贸易、港口经济等方面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9.科技创新局(科协):重点宣传《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天津市科技进步促进条例》《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与科学技术发展、成果转化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重点宣传《科学技术普及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与促进科学技术普及进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0.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办公室:重点宣传《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与园区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1.企业服务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12.发展改革局(统计调查中心):重点宣传《价格法》《节约能源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等与社会经济、资源、物价、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重点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与统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3.工业和信息化局:重点宣传《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制造业立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议》《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等。
14.财政局(财务中心):重点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与预算、非税收入、国库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宣传《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与劳动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6.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点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7.生态环境局:重点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与环境保护、减排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8.建设和交通局:重点宣传《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等与城市建设、区域交通设施运行与监管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重点宣传《水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等与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供水排水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9.应急管理局: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与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宣传《防震减灾法》《防洪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天津市地震群测群防管理办法》等与防震减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0.审计局:重点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审计监督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天津市联网实时审计监督办法》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重点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2.政务服务办公室:重点宣传《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3.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重点宣传市场主体登记、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价格监管、信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监管服务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4.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工作局:重点宣传自贸试验改革、自贸创新等相关领域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5.西部片区管理局:重点宣传《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与片区产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6.北部片区管理局:重点宣传《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与片区产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7.南港综合办:重点宣传《信访条例》《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法定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8.南港规划建设办公室:重点宣传《建筑法》《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等与城市建设、区域交通设施运行与监管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9.南港应急管理办公室: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等与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0.党委办公室:深入推进法治泰达建设,重点宣传与政法工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重点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律师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重点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与信访接待、投诉处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重点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密码法》《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天津市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等与网络安全、信息传播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1.组织人事部: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与机关党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重点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等与统一战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全区统一战线领域党外代表人士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重点宣传《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2.纪委巡察办: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监察法》等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十二届天津市委巡视工作规划》等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与“两新”党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4政策研究室: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宣传全面深化改革有关规定,宣传在全党开展大兴调查研究有关规定。
35.总工会:重点宣传《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天津市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条例》《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天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与职工劳动权利、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6.团委: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与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7.妇联:重点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与妇女权益保障、利益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8.综保局:重点宣传综合保税区相关领域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9.档案馆图书馆:重点宣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法》,推进依法治志。
40.公寓管理中心: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天津市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与区域范围内职工公寓的日常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41.交通运输管理中心:重点宣传《道路运输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与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小微型客车租赁、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市场监管,及运政执法工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42.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重点宣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与建设工程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43.泰达公证处:重点宣传《民法典》《公证法》《招标投标法》等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44.法律援助中心:重点宣传《法律援助法》《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