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的有关规定,按照《天津市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方案》的要求,自9月2日起,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工作已正式开启。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自主申报,经审核认定后即可获得“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称号,并有资格在财税、金融、人才、社保、创业、培训、执法等方面享受相应的帮扶政策支持。
A.“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
2.在区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的;
3.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的;
4.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的;
5.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B.“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的;
2.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的;
3.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的;
4.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区级以上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相关的;
5.获评区级及以上星级农家乐或等级民宿、餐饮名店的;
6.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C.“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地长期诚信经营超过30年的;
2.拥有区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的;
3.经营者获得相关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际从事与证书相关联行业),或区级及以上技能荣誉、或入选区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
4.经营者拥有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的;
5.取得相关管理体系或产品质量认证的;
6.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D.“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的;
2.拥有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相关专利权、商标权,或拥有用于高新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的;
3.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的;
4.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注意: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或推荐:
A. 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B.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024年9月2日—2024年10月15日
1.电脑网页端
→步骤一:
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访问地址:https://mtyx.gtgsh.com。
→步骤二:
选择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省/市/区县,点击进入地方申报窗口。
→步骤三:
点击“我要申报”进入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界面(电子营业执照怎么下载、怎么申报,可以点击右上角“用户手册下载”查看教程)。
2.手机移动端
→步骤一:
通过微信内分享的地址链接https://mtyx.gtgsh.co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到申报系统首页。
→步骤二:
在系统首页,选择个体工商户所在的省/市/区县,点击确认。
→步骤三:
点击“我要申报”,查看所在地区的申报综述等要求。
→步骤四:
点击“开始申报”,进入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