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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10:10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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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24年,我委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推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创建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核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经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开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经开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全面履行经开区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

(一)不断健全法定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经开区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综合查一次”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目前政务服务大厅年办件量约16万件,年商事登记办理30944件次,人社业务服务97126人次,政务综合办理9956件次,进入“一门”事项占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的97.9%,企业办事便利化大幅提升。经开区营商环境热线整合后效率不断提升,累计解答各类咨询2.65万件,工单受理量6.5万件。实施综合监管改革行动,持续推动相关部门按照方案任务分工,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制定印发经开区柔性执法“三张清单”(2.0版),持续丰富经开区柔性执法事项内容和领域,推动公安执法领域出台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协同公检法部门,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领域,出台四部文件35条具体措施,全面支持高质量发展。

人力社保部门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治理体系。2024年,政策咨询接待5000余人次。严格落实“三步式”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制度等规定。扎实推进“1234”根治欠薪护航计划,办结12345、12333、智慧信访等平台各类劳动违法案件线索2146条,均稳妥处理,未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加大调裁衔接力度,采取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审后调解等案件处理全流程调解模式,调解率89%,当期结案率100%,在全市20个仲裁机构中当期结案率、调解率均位居前列。积极联合滨海新区法院、经开区总工会、专业律师为区内重点企业举办劳动关系政策及劳动用工疑难问题专题培训及答疑会9次,培训企业520余家,为83户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的专项指导服务。承办人社部劳动关系产业化服务和产业链供应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两个国家级创新试点项目。积极指导一汽-大众公司建立全国首家汽车行业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组织,覆盖链上企业13家,惠及员工11000余人。

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紧盯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聚焦企业承包商、检维修及高风险作业等薄弱环节,全面深化出租、闲置厂房“推门行动”,不断净化辖区安全生产环境。加强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制定《经开区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累计开展专项整治15项。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84家(1033次),查处隐患1589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87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3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91份,共计处罚金额861.12万元。

建设管理部门推动建筑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计开展3次专项大检查,累计抽查房屋建筑工程58项,建筑面积193.2万平方米。检查组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45份,停工通知单15份,提出整改意见426条。其中,质量整改通知书19份(31条);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书80份(251条);建筑市场整改通知书33份(45条),实名制整改通知书23份(40条),停工通知书15份(59条)。检查组对49名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考查;向 58个 项目普法58场,普法人数672人;向施工及监理单位企业总部寄达督促整改通知3份,下发施工安全挂牌督办通知书11 份,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40人次,责成50家企业对50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242组钢筋原材、防水卷材等建筑材料进行了监督抽测,全部质量合格。通过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了区内建筑市场秩序,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有效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

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施行后,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经复议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也日渐增多。经开区管委会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和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应议案件日益增加。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11件,受理83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5件。涉企类案件16件,涵盖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截至目前,已办结103件,其中通过案前调解、和解方式结案39件,受理后审结64件,通过案中调解、和解结案31件,一批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同时,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从源头上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2024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2件,已结案8件,行政应议案件4件,管委会及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与法院建立诉前诉中化解、多元协调化解机制。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化解行政争议。

(三)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1.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自相关规定出台以来,经开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结合法定职能,深入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本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责任追究,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科学论证;决策中严格遵守决策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决策过程有记录、有纪要、可检查、可追溯;决策后跟踪反馈对决策执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2.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送审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我委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情况,重新编纂印发《经开区法制工作制度汇编》。

3.高效完成行政决策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合同法律审核工作。管委会法治部门参与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涉法事项审核,包括行政决策法律审核、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律审核、合同协议法律审核共计120余件次,保障了管委会决策和文件发布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积极维护了管委会的合法权益。

4.多措并举统筹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开区管委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顾问制度,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组建了由各领域业界精英,涵盖各个业务板块的法律顾问团队,包括首席、专职政府法律顾问11名,兼职(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47名,管委会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社会律师)20名,特约法律咨询专家12名。并将党委、管委会法律顾问、相关执法部门及招商部门法律顾问纳入统一统筹管理,党委、管委会提供精细化、科学化的法律服务。管委会法律顾问围绕管委会工作中心和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多角度、全方位参与各项法律事务,确保管委会依法决策,避免法律风险,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共为管委会提供法律服务171件次,工作时长432.3工作小时,内容涉及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等各个领域,服务满意率达100%。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标准。牢固树立“不按程序执法就是违法”的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将执法程序内化为执法队员的基本行为规范,保证了执法的规范合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执法单位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处罚案卷均落实了“一企一档”。

2.提升执法监督平台功能。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分析报告和末位约谈制度。截至2024年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284人,其中参与执法253人,人员参与率89.08%,人均执法量5件;归集执法信息1273条,其中行政检查记录1055条、行政处罚212条,教育改正6条。权责总数884项,履行权责633项,履责率71.61%。参照滨海新区对行政执法考核成绩靠后单位相关负责人约谈的工作制度,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我委成绩排名落后的三个单位进行约谈督促。依托滨海新区每季度的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对我委各行政执法单位归集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梳理分析和考核打分,汇总后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并通报所有执法单位。

3.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经开区管委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做到了执法证件申领、变更信息准确,证件管理无差错。积极组织各执法部门及时核对和调整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执法人员基础信息,累计为9个执法部门共计28名执法人员完成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变更和申领、注销,保障执法工作顺利进行。执法人员和执法力量进一步壮大,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执法工作,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参加执法比例达100%,保障了各项执法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均积极配合。严格审计监督,加快推进联网实时审计。

2.打造公开透明政府。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公开”频道领域,对应重点公开的信息以通知公告、专题、经济数据统计报表等形式进行主动公开,并设置有法定主动公开专区链接至新区法定主动公开相关经开区栏目。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政策”频道领域,对重大决策进行公开,贴近企业、政务服务实际,并以丰富的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共发布政策24条,政策解读20条,图解政策11条。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直通车频道领域,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为经开区各基层单位夯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渠道。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9条,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在依申请公开领域,发布了《关于加强经开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升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0件,均妥善处理并答复申请人。

3.高度重视舆论监督。让公众参与决策,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组织开展光影繁花 四秩芳华——“我眼中的泰达”视觉故事汇网络共创主题征集活动、泰达“中细软杯”商业秘密保护短视频大赛征集活动、泰达政府门户网站满意度调查等内容的调查征集15次。

(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执法能力。2024年度,组织各类法律业务培训,内容涵盖行政调解、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核、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范行政执法等相关课程,参加人数涵盖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各部门法治审核人员及招商部门工作人员。2024年度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经开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配合新区组织18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公共法律知识考试。

2.压实普法责任,“八五”普法工作全面实施。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工作项目,修订完成经开区普法责任清单,并在政务网站进行公示,组织开展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二是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全区各部门单位围绕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进工地、进公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泰达’高质量发展”等主题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按照全市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挖掘法治宣传、法治实践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面向各部门单位企业推动征集案例工作。四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经开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心组成员订购学习书籍。五是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组织全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税务系统公务员422人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为各单位做好考务工作和答疑解惑工作,督促各单位积极参加学习,定期通报和提醒考试进度,考试工作进展良好。六是开展国家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经开区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开展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七是开展“3.5学雷锋”“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法、“4.26知识产权”等普法专题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资料5000余份,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普法讲座50余场次。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经开区管委会始终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并在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推动经开区各级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法用法考试,并将学习成果在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取得显著成效。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通过专题会等形式,谋划、推动法治建设,研究出台《经开区柔性执法三张清单2.0版》,协助滨海新区法院完成“协助法院执行类一件事”改革签约,积极打造“迎商中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导管委会各部门在各项工作中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始终如一的做好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带头人。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经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需要我们持续努力。

(一)当前行政争议多发、高发,情况愈趋复杂,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道路仍需加强。行政复议中发现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所存在的共性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监督,以案促改,通过办理案件推动相关工作提升方面仍显不足。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过程中也缺乏有效的招法。

(二)行政执法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加强,个别执法人员法治能力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部门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案卷质量重视程度不高,存在重执法,轻案卷的情况,特别是在新区行政执法系统案卷评查中,由于个别案卷上传不完整、不及时,影响整体行政执法考核名次。

(三)公职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中的整体参与度不强,重视程度不够,部门法专家的作用发挥不够,应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提升区域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化保障,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经开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细化落实每一项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行政复议机关进一步运用行政复议变更和撤销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制度,从个案纠错到类案规范,监督行政行为的力度、深度不断增强。

(二)健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程监督,提高执法信息分析应用能力。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程序化和规范化。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律事务处理中的专业性,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公职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事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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