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推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创建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核心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2024年经开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23日,全区行政执法人员 288人,其中参与执法 265人,人员参与率 92.01%,人均执法量 6件;归集执法信息 1488条,其中行政检查记录 1233条、行政处罚 249条。权责总数 884项,履行权责 682项,履责率 77.15%。
二、行政执法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健全法定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经开区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综合查一次”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目前政务服务大厅年办件量约16万件,年商事登记办理30944件次,人社业务服务97126人次,政务综合办理9956件次,进入“一门”事项占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的97.9%,企业办事便利化大幅提升。经开区营商环境热线整合后效率不断提升,累计解答各类咨询2.65万件,工单受理量6.5万件。实施综合监管改革行动,持续推动相关部门按照方案任务分工,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制定印发经开区柔性执法“三张清单”(2.0版),持续丰富经开区柔性执法事项内容和领域,推动公安执法领域出台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协同公检法部门,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领域,出台四部文件35条具体措施,全面支持高质量发展。
人力社保部门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治理体系。2024年,政策咨询接待5000余人次。严格落实“三步式”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制度等规定。扎实推进“1234”根治欠薪护航计划,办结12345、12333、智慧信访等平台各类劳动违法案件线索2146条,均稳妥处理,未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加大调裁衔接力度,采取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审后调解等案件处理全流程调解模式,调解率89%,当期结案率100%,在全市20个仲裁机构中当期结案率、调解率均位居前列。积极联合滨海新区法院、经开区总工会、专业律师为区内重点企业举办劳动关系政策及劳动用工疑难问题专题培训及答疑会9次,培训企业520余家,为83户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的专项指导服务。承办人社部劳动关系产业化服务和产业链供应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两个国家级创新试点项目。积极指导一汽-大众公司建立全国首家汽车行业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组织,覆盖链上企业13家,惠及员工11000余人。
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紧盯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聚焦企业承包商、检维修及高风险作业等薄弱环节,全面深化出租、闲置厂房“推门行动”,不断净化辖区安全生产环境。加强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制定《经开区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累计开展专项整治15项。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84家(1033次),查处隐患1589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87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3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91份,共计处罚金额861.12万元。
建设管理部门推动建筑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计开展3次专项大检查,累计抽查房屋建筑工程58项,建筑面积193.2万平方米。检查组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45份,停工通知单15份,提出整改意见426条。其中,质量整改通知书19份(31条);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书80份(251条);建筑市场整改通知书33份(45条),实名制整改通知书23份(40条),停工通知书15份(59条)。检查组对49名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考查;向 58个 项目普法58场,普法人数672人;向施工及监理单位企业总部寄达督促整改通知3份,下发施工安全挂牌督办通知书11 份,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40人次,责成50家企业对50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242组钢筋原材、防水卷材等建筑材料进行了监督抽测,全部质量合格。通过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了区内建筑市场秩序,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有效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
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施行后,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经复议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也日渐增多。经开区管委会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和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应议案件日益增加。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11件,受理83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5件。涉企类案件16件,涵盖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截至目前,已办结103件,其中通过案前调解、和解方式结案39件,受理后审结64件,通过案中调解、和解结案31件,一批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同时,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从源头上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2024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2件,已结案8件,行政应议案件4件,管委会及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与法院建立诉前诉中化解、多元协调化解机制。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化解行政争议。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标准。牢固树立“不按程序执法就是违法”的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将执法程序内化为执法队员的基本行为规范,保证了执法的规范合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执法单位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处罚案卷均落实了“一企一档”。
2.提升执法监督平台功能。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分析报告和末位约谈制度。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全区行政执法人员284人,其中参与执法253人,人员参与率89.08%,人均执法量5件;归集执法信息1273条,其中行政检查记录1055条、行政处罚212条,教育改正6条。权责总数884项,履行权责633项,履责率71.61%。参照滨海新区对行政执法考核成绩靠后单位相关负责人约谈的工作制度,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我委成绩排名落后的三个单位进行约谈督促。依托滨海新区每季度的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对我委各行政执法单位归集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梳理分析和考核打分,汇总后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并通报所有执法单位。
3.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经开区管委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做到了执法证件申领、变更信息准确,证件管理无差错。积极组织各执法部门及时核对和调整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执法人员基础信息,累计为9个执法部门共计28名执法人员完成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变更和申领、注销,保障执法工作顺利进行。执法人员和执法力量进一步壮大,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执法工作,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参加执法比例达100%,保障了各项执法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存在的不足
2024年,经开区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需要我们持续努力。
(一)当前行政争议多发、高发,情况愈趋复杂,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道路仍需加强。行政复议中发现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所存在的共性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监督,以案促改,通过办理案件推动相关工作提升方面仍显不足。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过程中也缺乏有效的招法。
(二)行政执法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加强,个别执法人员法治能力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部门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案卷质量重视程度不高,存在重执法,轻案卷的情况,特别是在新区行政执法系统案卷评查中,由于个别案卷上传不完整、不及时,影响整体行政执法考核名次。
(三)公职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中的整体参与度不强,重视程度不够,部门法专家的作用发挥不够,应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提升区域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化保障,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经开区将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天津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任务,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细化落实每一项目标任务,保障我区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行政复议机关进一步运用行政复议变更和撤销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制度,从个案纠错到类案规范,监督行政行为的力度、深度不断增强。
(二)健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程监督,提高执法信息分析应用能力。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程序化和规范化。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律事务处理中的专业性,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公职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事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