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2024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4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报送方式一
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报送(网址:https://credit.scjg.tj.gov.cn/gsxt/home)。
1.选择“年度报告自主申报”——年报申报;
2.通过“企业联络员登录”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完成身份认证,报送公示年报;
或选择“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注册并登录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报送公示年报。
报送方式二
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报送(网址:https://zwfw.tj.gov.cn/#/home)。
1.在“特色服务”里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
2.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数据填报”;
3.选择办理地点后点击“确定”,显示“办事指南”;
4.点击“办事指南”左上角“在线办理”;
5.进入数据填报页面;
6.企业选择“市场监管年报”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进入填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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