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5〕38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通知》规定的清单制定工作,请你们严格对照《通知》申报标准按年度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5年3月31日至4月18日申报,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2024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5年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方式
采取互联网和纸质材料并行申报。申报企业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中提交申请和上传材料。同时,申报企业将系统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证明材料,于2025年4月17日前报送经开区发改局(电子版、纸质版各一式三份)。
(联系人:高一然,电话:022-25201709)
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