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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根据国家发改委[2020]110号文的文件精神,我公司对两部制电价政策做出调整如下:
1、在疫情防控期间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的限制。
2、对区内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
3、全力保障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的用电需求,采取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等措施,降低其运行成本。
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重要时期,泰达电力坚决保障开发区电网安全,如有客户在电力使用方面需要支援,我公司会第一时间提供援助。
特此通知。
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