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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市第六届天津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5 13:40 来源:天津经开区—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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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开区各相关单位:

依据《天津质量奖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委)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天津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天津质量奖是全市质量工作领域中的最高奖项,授予在质量、创新、品牌和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有推广价值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天津质量奖评选突出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旨在树立行业典范,打造优势产业集群,筑牢天津质量品牌发展高地,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二、奖项设置

获得“天津质量奖”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不超过5个,获得“天津质量奖提名奖”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不超过5个;向“天津质量奖”颁发奖杯、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100万元,向“天津质量奖提名奖”颁发奖杯、证书。

三、申报条件

天津经开区申报天津质量奖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天津经开区域内登记注册,近2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

(四)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实现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

四、评选依据

1.《天津质量奖管理办法》(津市场监管规〔2020〕13号,附件2)

2.天津质量奖评选系列标准(DB12T 630.1至630.5—2021,附件3)

五、申报流程

(一)预报名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均可自愿报名。申报组织填写预报名表(附件5),于2025年3月11日(下周二)下班前报送至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二)宣贯培训

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预报名先后顺序,将分批次为申报组织开展相关标准宣贯和申报材料填写、答疑等培训工作。

(三)内部公示

申报组织应当就申报天津质量奖事宜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申报,公示情况需在申报材料中进行说明。

(四)提交申报材料

天津质量奖申报表及有关文件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或搜索市市场监管委官网(http://scjg.tj.gov.cn/)下载。

申报组织需填写第六届天津质量奖申报表(附件4)(整理成册的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word电子版光盘一份),并于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前报送至天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六、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主要包括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评选委审议、公示、表彰等环节。具体评选程序详见《天津质量奖管理办法》。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22-25202339、022-25201359


附件:1.天津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六届天津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天津质量奖管理办法》

   3.天津质量奖评选系列标准

   4.第六届天津质量奖申报表

   5.第六届天津质量奖预报名表





天津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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